灵活用工是一种用工方式,其中企业通过与灵活用工渠道合作,由这些渠道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职责,实现用工的灵活性。这种模式允许企业在差遣人数确认、差遣周期、差遣人才的挑选等方面拥有较大的灵活性。灵活用工的形式主要包括:
00001. 劳务派遣: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这种形式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且用工比例一般不超过10%。
00002. 劳务外包:用人单位将业务或工作发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自行安排人员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这种形式适用于将业务、服务、生产任务等整体打包给承包单位,通过合作质量和结果的把控,获得外部劳动资源。
00003. 灵工平台: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众包平台)将业务或任务信息发布给社会化公众,由自由职业者接包完成项目。这种形式通过数字化平台面向更广阔的大众获取服务人员,建立项目合作关系。
00004.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00005. 实习生:公司与技校建立合作关系,安排**学生来公司实习,实习期满通过双向选择的学生,自其毕业次日办理正式用工。
00006. 兼职:适用于部分零星、简单的工作,如查水表、接听记录投诉电话等,可以通过联系高校的学生处、团委,组织学生来公司从事勤工助学。
00007. 退休返聘:适用于已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灵活用工的优势在于减少了企业对于员工招聘录用、劳动关系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环节,同时允许企业根据项目需求灵活调整用工数量和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此外,灵活用工形式还有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就业12。